【例题·单选题】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甲超越权限代表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对甲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该合同的效力应为( )。(2018年)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悬赏金额: 2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