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2019年5月,北京市甲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在上海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全部价款还税1000万元,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支付分包款含税200万元。甲公司在上海市预缴增值税()万元。
分析:1建筑业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预缴政策: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分析2建筑业税率9%
分析3应在上海市预缴增值税
分析4实际工作中应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分析5发票可以在单位自行填开,将建筑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1000-200)/(1+9%)*2%=14.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