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2年抵扣:
(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2)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3)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
(4)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

一次性抵扣:
(1)按流动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
(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3)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4)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未超过50%

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器、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