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如果进口的货物不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2.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发帖时间:2019-01-21 15:51:57 楼主 |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