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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12-16 09:32:32 楼主
1.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苗苗 发帖时间:2023-12-29 00:30:38 1楼
加油
DL15***0904 发帖时间:2023-12-28 08:07:20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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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342 发帖时间:2023-12-28 00:52:20 3楼
学习
发帖时间:2023-12-27 23:43:12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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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的小屋 发帖时间:2023-12-20 08:43:42 5楼
蓝色 发帖时间:2023-12-19 16:07:42 6楼
荣誉 发帖时间:2023-12-18 15:44:21 7楼
蓝色 发帖时间:2023-12-16 09:32:40 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