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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11-30 09:36:17 楼主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除了上述明确规定免税的,其他门票都是征税的。


an***168 发帖时间:2023-12-12 17:51:34 1楼
蓝色 发帖时间:2023-12-12 16:31:02 2楼
蓝色 发帖时间:2023-12-02 09:36:33 3楼
荣誉 发帖时间:2023-11-30 16:02:22 4楼
学习
蓝色 发帖时间:2023-11-30 14:25:52 5楼
蓝色 发帖时间:2023-11-30 09:36:28 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