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环节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
2.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即缴纳“行邮税”)。
发帖时间:2023-10-16 08:52:19 楼主 |
(一)进口环节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 2.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即缴纳“行邮税”)。 |
荣誉 发帖时间:2023-10-17 17:58:13 1楼 |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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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 发帖时间:2023-10-16 08:53:10 2楼 |
(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简单了解)
1.计税依据:实际交易价格 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 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2.税收优惠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5000 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 人民币 26000 元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 0%。完税价格超过 5000 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 26000 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
yx 发帖时间:2023-10-16 08:52:49 3楼 |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
yx 发帖时间:2023-10-16 08:52:29 4楼 |
(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纳税人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个人物品,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