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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9-11 13:24:25 楼主
甲公司是乙公司股东,为了弥补乙公司临时性经营现金流短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 1000 万元无息借款,并约定于 1 年后收回。借款期满时,尽管乙公司具有充足的现金流,甲公司仍然决定免除乙公司部分本金还款义务,仅收回 200 万元借款。  问: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请说明理由
十年梦 发帖时间:2023-09-11 15:17:33 1楼
平芜 发帖时间:2023-09-11 13:24:36 2楼

甲公司是乙公司股东,为了弥补乙公司临时性经营现金流短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 1000 万元无息借款,并约定于 1 年后收回。借款期满时,尽管乙公司具有充足的现金流,甲公司仍然决定免除乙公司部分本金还款义务,仅收回 200 万元借款。  问: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请说明理由

平芜发表于2023-09-11 13:24:25

『正确答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将该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不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理由:在此项交易中,如果甲公司不以股东身份而是以市场交易者身份参与交易,在乙公司具有足够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不会免除其部分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