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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9-05 04:21:23 楼主

1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情形中, 经普通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的是( )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死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除名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 (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3)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BCD是当然退伙。

鸡蛋韭菜 发帖时间:2023-09-05 15:16:59 1楼
A
柠檬儿 发帖时间:2023-09-05 14:57:40 2楼
柠檬儿 发帖时间:2023-09-05 14:57:35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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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9-05 04:21:37 4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9-05 04:21:32 5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9-05 04:21:27 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