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4: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与执行
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原因:影响公平清偿 |
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可以保全 |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的,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
发帖时间:2023-06-08 09:39:33 楼主 | ||||
效力4: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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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 发帖时间:2023-06-08 10:12:32 1楼 |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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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6-08 09:39:46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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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6-08 09:39:42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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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6-08 09:39:38 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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