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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6-08 09:35:52 楼主
2015年,甲公司经AB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此后,甲公司以AC县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开展经营活动。2019515日,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问:甲公司破产案件应由何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破产案件应由AC县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荣誉 发帖时间:2023-06-08 12:54:43 1楼
aha 发帖时间:2023-06-08 10:14:48 2楼
案例题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6-08 09:36:06 3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6-08 09:36:01 4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6-08 09:35:57 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