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类型 | 税务处理 |
自然人 | 1、一般情况: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个税,被投资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 |
个独、合伙企业 | 实行穿透原则,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公司制企业 | 1、一般情况下,被投资企业无需扣缴; |
发帖时间:2023-04-21 08:50:36 楼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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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落日出 发帖时间:2023-04-21 16:58:24 1楼 |
oxygen 发帖时间:2023-04-21 13:45:28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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