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形。(原合同继续)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发帖时间:2023-04-06 11:42:57 楼主 |
(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形。(原合同继续)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
荣誉 发帖时间:2023-04-06 16:59:58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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