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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12-27 10:12:02 楼主

股东大会会议形式

年会

股东大会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oxygen 发帖时间:2022-12-27 14:37:24 1楼
学习了
每天多学一点 发帖时间:2022-12-27 10:26:59 2楼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特别事项

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普通事项

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每天多学一点 发帖时间:2022-12-27 10:24:54 3楼

股东大会的召集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