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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10-17 20:01:09 楼主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湖北橘子 发帖时间:2022-10-18 15:43:14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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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发表于2022-10-18 14:18:49


荣誉 发帖时间:2022-10-18 14:18:49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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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 发帖时间:2022-10-18 11:53:06 3楼
湖北橘子 发帖时间:2022-10-17 20:09:16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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