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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09-29 08:06:42 楼主

股份发行

考点

具体内容

原则

同股同权,同股同价,不能折价发行

优先股

优先

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

放弃

决策权;红利分配权

限制

不允许发行“优先”顺序不同的优先股,其他条款可以有不同设置

已发行的优先股不能超过普通股股数50%;筹资不能超过发行前净资产50%(★)

参与表决

(△△)

⑴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⑵“—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⑶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⑷发行优先股

【注意】均属于特别决议,出席+表决权+2/3以上(普通+优先)

表决权恢复

累计3个会计年度,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

可累积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

不可累积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记名股

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其他可以为记名股

【注意】不得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一起向未来 发帖时间:2022-09-30 14:19:34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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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发表于2022-09-29 08:24:59


荣誉 发帖时间:2022-09-29 13:57:11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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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ming 发帖时间:2022-09-29 08:24:59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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