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
(1)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非金融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 (1)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或者以包含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偿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
(2)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投资收益”科目。 | (2)债务人以包含非金融资产的处置组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和处置组中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按照资产减值准则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处置组中的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3)债务人以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存货等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 投资收益【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或贷记】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相关税费】 | 借: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贷: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