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定义:存在法定的重大意思表示瑕疵而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法律行为。
2、类型
(1)重大误解;
(2)一方或第三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提示】第三人实施欺诈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3、撤销权的行使
行使期限 | 一般 | 主观标准: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
重大误解 | 主观标准(自己的过错):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 | |
胁迫 |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 |
消灭 | 放弃 |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 |
5年 |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