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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12-28 17:03:43 楼主

知识点17: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不征税收入:财政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4.所得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5.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1)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2)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1)10%的税率

(2)免征企业所得税。

7.加计扣除。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推销。

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娱乐业。

(2)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飞翔的企鹅 发帖时间:2021-12-28 21:38:33 1楼
荣誉 发帖时间:2021-12-28 21:13:28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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