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
A.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B.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C.未履行出资义务
D.合伙人个人丧失对外偿债能力
E.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悬赏金额: 50 金币
状态:
已解决
最佳答案:
AB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