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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9-15 09:17:15 楼主


1.个人取得股权激励的计税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规定计算纳税。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23:41 1楼

【答题赢金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20:21 2楼

大家需要熟悉股权激励、个人转让股权所得额的政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额政策等对所得额的影响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19:51 3楼

8.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的税收政策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

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19:32 4楼

7.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政策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

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

税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资产原值-合理税费
其中: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

提示1: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报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年内(含)分期纳税。
提示2: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19:08 5楼

6.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的税收政策

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

可按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

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18:49 6楼

5.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所得税政策

(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18:35 7楼

4.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的所得税政策

事项

所得税政策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

依法缴纳个税

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

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

不应缴纳个税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18:20 8楼

3.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税政策

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提示】:限售股原值如果无法准确计算的,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5 09:17:49 9楼

2.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政策

适用范围

个人转让投资于在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股权或股份的所得。

纳税人

转让方

扣缴义务人

受让方

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以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适用财产转让所得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