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范围 | 1.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
免税的利息 |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 ||
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2.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
3.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 | |||
取得 | 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 | 不征收个税 | |
拥有所有权的 | 暂缓征收个税 | ||
分红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税 | ||
转让 | 就其转让收入额-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 | ||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