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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9-13 08:40:18 楼主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范围

1.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免税的利息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

取得

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

不征收个税

拥有所有权的

暂缓征收个税

分红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税

转让

就其转让收入额-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
-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9-13 08:40:43 1楼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

≤1个月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个月~≤1年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年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