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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8-24 09:47:54 楼主

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发出的方式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

相对人知道其内容

非对话方式

大多数的情况下

“到达”受要约人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

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时生效

相对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另有约定

按照其约定

  时点: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注意】到达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
  【注意】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提前知道≠到达)

  【举例】
  华为手机P30一部,2800元,有意购买,3天内回话
  5月1号发出
  5月2号到达乙的QQ信箱
  5月4号打开邮箱看到该邮件
  乙早在4月28号就知道该邮件内容
  【解释】在本案中,5月2日该信息到达乙的QQ信箱,要约生效。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8-24 17:57:09 1楼

回复:5楼倾城月光的帖子

一起加油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8-24 17:56:46 2楼

回复:4楼Tina99l的帖子

一起加油
Tina99l 发帖时间:2021-08-24 16:32:09 3楼
(提前知道≠到达)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8-24 16:04:57 4楼

回复:2楼X.x的帖子

一起加油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8-24 09:48:04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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