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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8-23 07:29:12 楼主

票据权利的取得效力

  (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对价。
  【链接】善意+已付对价
  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取得票据或者因重大过失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8-23 20:22:13 1楼

回复:3楼十年梦的帖子

一起加油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8-23 20:22:02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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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8-23 07:29:24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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