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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7-26 00:18:41 楼主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1.概念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情形
  (1)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
  (3)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
  (4)军事采购。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7-26 19:02:58 1楼

回复:2楼十年梦的帖子

一起加油
十年梦 发帖时间:2021-07-26 18:22:43 2楼
可以适用其规定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7-26 00:18:51 3楼
积累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