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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7-18 16:10:17 楼主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条件
  ①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
  ②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两种处理方法
  ①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者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注意:环节(1)中
  购买方如果已申报抵扣,《信息表》不填蓝字发票信息,并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购买方未申报抵扣,《信息表》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

  ②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给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7-19 22:32:28 1楼
详细且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