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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5-24 22:05:08 楼主

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

一般规定

一般为机构所在地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纳税的,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到外县(市)经营

向机构所在地的报告

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报告

销售地劳务发生地申报。

未报告同时也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

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征。

2.非固定业户

销售地应税行为发生地申报。

未申报,回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征。

3.进口货物

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

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贝拉 发帖时间:2021-07-19 22:35:16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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