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记账法

1、账户结构

账户的左方是借方,右方是贷方,一方表示增加,另一方表示减少,具体的增加还是减少取决于账户的性质与所记录经济业务内容的性质。

1)资产和成本类的账户

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2)负债和权益类账户

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3)损益类账户

①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

②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

【注】两类账户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2、账户对应关系

对应账户: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

会计分录的三要素: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

3、试算平衡

1)发生额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财务状况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4、不影响借贷双方平衡关系的错误

1)漏记某项业务;

2)重记;

3)科目正确,但借贷双方金额同时多记或少记,金额一致,借贷依然平衡;

4)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

5)颠倒记账方向;

6)偶然多记或者少记并相互抵销

【注】试算不平衡,表示记账一定有错误,但试算平衡时,不能表明记账一定正确。

二、会计凭证

1、概念

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的依据,包括纸质和电子会计凭证两种形式。

分类: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原始凭证

1)种类

2)汇总如下;

按取得来源

自制凭证

如领料单、产品入库单、借款单等

外来凭证

如购买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工出差报销的飞机票、火车票和餐饮费发票等

按格式分类

通用凭证

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专用凭证

由单位自行印制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折旧计算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

按填制的手续和内容

一次凭证

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如收据、收料单等

累计凭证

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如限额领料单

汇总凭证

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并反映同类经济业务,如发料凭证汇总表

3)基本内容(要素)

①凭证的名称;

②填制凭证的日期;

③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

④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⑤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⑥经济业务内容;

⑦数量、单价和金额。

3、记账凭证

1)分类

①收款凭证: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②付款凭证: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③转账凭证: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2)基本内容

①填制凭证的日期;

②凭证编号;

③经济业务摘要;

④应借应贷会计科目;

⑤金额;

⑥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⑦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填制要求

①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②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和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③应连续编号;

④填制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⑤填制完成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