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3%征收率的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自产货物:如自来水;商品混凝土;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等;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2)经营货物:寄售 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提示』铁路客运服务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等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 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6)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
3.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按简易计税方法。
(4)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按简易计税方法。
(5)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6)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7)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列举的金融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关注: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