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计征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
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
进口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