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集团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与集团审计

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乙公司为甲集团公司的不重要的子公司,A 注册会计师计划在集团层面对乙公司实施

分析程序,并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价。

2)集团项目组对审计丙公司(子公司)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存在重大疑虑,

拟通过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来消除这种重大疑虑。

3)丁公司是甲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A 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丁

公司的财务信息实施审计。鉴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强,集团项目组未参

与其对丁公司的审计工作。

4)戊公司为甲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计划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负责对

戊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要求其自行确定组成部分的重要性。集团项目组对确定好的

重要性进行了评价,认为是合理的。

5A 注册会计师认为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的工作、对集团层面控制和合并过程

执行的工作以及在集团层面实施的分析程序还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于是选取了不重

要的组成部分对其实施了审阅,以此来达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目的。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 A 注册会计师和集团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

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