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提示:

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继续抵免。

自2017年1月1日,企业可以选择分国不分项或不分国不分项的方式计算其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