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定对象的范围:
①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③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其中② ③合计不超过35名)。
2.发行程序:定向发行方案还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1)定向发行后股东>200人的,需证监会核准。核准之日3个月内发行至少50%,剩余数量12个月内发行完毕
(2)定向发行后股东≤ 200人的,无需核准,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即可!
发帖时间:2019-04-26 10:15:25 楼主 |
1.特定对象的范围:
①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③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其中② ③合计不超过35名)。 2.发行程序:定向发行方案还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1)定向发行后股东>200人的,需证监会核准。核准之日3个月内发行至少50%,剩余数量12个月内发行完毕 (2)定向发行后股东≤ 200人的,无需核准,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