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虑与特别风险相关的控制
①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相关控制的设计情况,并确定其是否已经得到执行。
②如果管理层未能实施控制以恰当应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考虑其对风险评估的影响。
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就此类事项与治理层沟通。
(2)对于特别风险的控制测试
★鉴于特别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不论该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都不应依赖以前审计获取的证据。
如果注册会计师拟信赖针对特别风险的控制,那么所有关于该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必须来自当年的控制测试。
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每次审计中都测试这类控制。
(3)针对特别风险实施的实质性程序
如果认为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
★如果针对特别风险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
>>使用细节测试;
>>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