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时间:2017-12-27 23:47:38 楼主 |
关于销售与收款循环业务涉及到的主要单据和会计记录中有一项是“汇款通知书”,教材上:汇款通知书是一种与销售发票一起寄给客户,由客户在付款时再寄回销售单位的凭证。这种凭证上注明了客户名称、销售发票号码、销售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金额等内容。请问:实操中,我怎么觉得没有必要存在这汇款通知书啊?理由:这种凭证上注明的内容一般在形成销售前都会以合同形式存在,开给客户的销售发票都会在系统中存在,一般不用担心销售发票对应不上,为什么还有额外的制作“汇款通知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