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六条。

我的问题就是 怎么去对比非金融机构借款利率呢?对比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