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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6-04-18 14:10:43 楼主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一)基本处理原则

(二)确定购买方

(三)确定购买日

(四)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五)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 分配

(六)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七)企业合并成本或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暂时确定的情况

(八)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一)基本处理原则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参与合并的一方购买另一方或多方的交易,基本处理原则是购买法。总的思路是承认公允价值,确认新的资产和负债。

(二)确定购买方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确定购买方时应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判断是否达到控制权:

   1. 合并中一方取得了另一方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股份不能形成控制,一般认为取得控股权的一方为购买方。

   2. 一方没有取得另一方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但存在以下情况时,一般也可认为其获得了对另一方的控制权:

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签订协议,实质上拥有被购买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

按照协议规定,具有主导被购买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权力。

有权任免被购买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绝大多数成员。

在被购买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具有绝大多数投票权。

(三)确定购买日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时,一般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形成购买日:

1. 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 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 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 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5. 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收益和风险。


三米 发帖时间:2016-05-08 00:21:28 1楼
急需要手抄一遍,加油
三千筱夜 发帖时间:2016-04-18 14:13:37 2楼

二、会计处理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参见第4章)

2. 编制购买日的合并报表

1)确认商誉

  商誉=合并成本-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编制调整和抵销分录

  ① 将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② 在合并日,将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抵销。

三千筱夜 发帖时间:2016-04-18 14:13:28 3楼

(七)企业合并成本或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暂时确定的情况

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或所取得的资产、负债的暂时性价值进行调整的

应视同在购买日发生,即应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也应进行相关的调整。

三千筱夜 发帖时间:2016-04-18 14:13:17 4楼

(七)企业合并成本或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暂时确定的情况

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或所取得的资产、负债的暂时性价值进行调整的

应视同在购买日发生,即应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也应进行相关的调整。

三千筱夜 发帖时间:2016-04-18 14:13:07 5楼

(六)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三千筱夜 发帖时间:2016-04-18 14:12:47 6楼

(四)合并成本的确定

● 企业合并中发生的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发生的会计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咨询费用等,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为进行企业合并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发行的债务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账户。

(五)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  

1.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要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或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确认条件包括:

1)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资产(无形资产除外),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单独作为资产确认。

2)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负债(或有负债除外),履行有关的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单独作为负债确认。

2. 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如果能够单独区分,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源于合同性权力或其他法定权力;

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3.对于购买方在企业合并时可能需要代购买方承担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4.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在满足确认条件后,应以其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项目,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应予以考虑。

在按照规定确定了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后,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同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