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