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首先请您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为您展示如下(以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为例):

第一种情形

如果您是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公告的“制造业”企业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企业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请您详细查看以下操作步骤。

第一步:当您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申报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统计分析您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若您符合条件,则进入退税申请选择界面。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退税:

① 若您选择“不符合条件,不申请退税”则结束流程。

② 若您选择“符合条件,暂不申请退税”则需要您如实选择暂不申请的原因(若您后续需要申请留抵退税,仍可以继续按规定申请办理)。

③ 若您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则自动为您跳转至“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界面。

第二步:在进入“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界面后,请您确认相关提示,自愿选择系统预填或自行手填数据。选择系统预填后,请如实选择填写退税企业类型、申请退还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划型等信息。(其中,国民经济行业一栏,系统为您自动预填;企业划型一栏,系统根据您填报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为您自动预填;上述国民经济行业栏次您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修改。)

第三步:在留抵退税信息和本期申请退税情况模块,请仔细核实系统预填信息,如实勾选纳税人自报情况,显白区域允许修改。(鼠标移动至黑圈问号处可显示本栏次对应计算公式,纳税人可依据计算公式自行计算数据进行比对。)

第四步:申请提交后,您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看业务的办理状态。

第二种情形

如果您是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请查看以下步骤。

第一步:请您先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中申报增值税。

第二步:在“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下使用“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第三步:在进入“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界面后,请您确认相关提示,自愿选择系统预填或自行手填数据。选择系统预填后,请如实选择填写退税企业类型、申请退还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划型等信息。(其中,国民经济行业一栏,系统为您自动预填;企业划型一栏,系统根据您填报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为您自动预填;上述国民经济行业栏次您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修改。)

第四步:在留抵退税信息和本期申请退税情况模块,请仔细核实系统预填信息,如实勾选纳税人自报情况,显白区域允许修改。(鼠标移动至黑圈问号处可显示本栏次对应计算公式,纳税人可依据计算公式自行计算数据进行比对。)

第五步:申请提交后,您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看业务的办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