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采购了一批货物,后期发现不适用,多采购了,而供应商已经生产出来了,这时我司提出让供应商在他们那销毁掉,报废所得属于供应商,按照减去报废所得后的金额给我司开发票,问题:我司可以直接确认为费用吗?还是先入库,再用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