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提示1】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5%);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提示2】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提示】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提示1】航空煤油暂缓征收
  【提示2】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提示3】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