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耗扣税

项目

具体规定

试点范围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核定扣除方法

深加工

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公式要素解释】
①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②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
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③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④扣除率为所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核定扣除方法

深加工

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公式要素解释】
①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农产品耗用率=
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②扣除率为所
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再调整

直接销售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