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程序的分类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满足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按审计目的分类 执行的必要性 适用的具体审计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 必须 观察、检查、询问、分析程序
控制测试 非必须 观察、检查、询问、重新执行
实施性程序 必须 观察、检查、询问、函证、重新计算、分析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旨在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控制测试旨在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
     实质性程序旨在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包括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二、具体审计程序
(一)、检查
1、检查记录或文件。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性质和来源,而当记录或文件来自被审计单位内部时,其可靠性取决去生成该记录或文件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检查有幸资产。可为其存在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等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二)、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查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三)、询问
询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询问获取的证据可靠程度较低,通常作为其他审计程序的补充。
(四)、函证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从新计算可以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七)、分析程序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 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做出评价。必要时对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预期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