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的处理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各项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相对单独价格,应当根据出租人或类似资产供应方就该部分或类似部分向企业单独收取的价格确定。如果可观察的单独价格不易于获得,承租人应当最大限度地利用可观察的信息估计单独价格。
为简化处理,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承租人选择不分拆的,应当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承租人不应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出租人的处理
出租人应当分拆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二)租赁的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