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三)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不包括企业合并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影响。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注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其对应科目。
  ①所得税费用: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计入所得税费用;
  ②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
  ③商誉: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