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2×17年1月1日开业,2×17年和2×1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19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17年开始摊销无形资产,2×17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900万元,计税基础为1 200万元;2×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540万元,计税基础为900万元。假定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1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收益为( )万元。

A.0      

B.15

C.90  

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