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目:15个
【提示】注意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
税目 | 子目 | 注释 |
一、烟 | 1.卷烟 | 【关注】卷烟(甲类、乙类) |
二、酒 | 1.白酒 | 【关注】 |
三、高档化妆品(2016-10-1起) |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 |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 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包括翡翠、珍珠、宝石、宝石坯等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
五、鞭炮、焰火 | 火药接药引线制成的爆炸品 |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
六、成品油 | 1.汽油 | (1)免税: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成品油生产过程中,作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 |
七、摩托车 | 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两轮、三轮) | 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不征消费税 |
八、小汽车 | 1.乘用车 | (1)购进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了解底盘改装) |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 | 包括球包、球杆(杆头、杆身和握把)、球袋 |
十、高档手表 | | 不含增值税每只10000元及以上 |
十一、游艇(机动艇) | | 长度>8米<90米,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 | 不包括其他木筷和筷子 |
十三、实木地板 | | 包括实木复合地板、实木指接地板、未经涂饰素板、漆饰地板 |
十四、电池 | 1.原电池 |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
十五、涂料 | | 1.包括:液体或固体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