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例题42×18年1月15日,乙建筑公司和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客户自有土地上建造一幢办公楼,预计合同总成本为700万元。假定该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根据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截至2×18年末,乙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420万元,履约进度为60% (420÷700)。因此,乙公司在2×18年确认收入600万元(1 000×60%)。2×19年初,合同双方同意更改该办公楼屋顶的设计,合同价格和预计总成本因此而分别增加200万元和120万元。

解析在本例中,由于合同变更后拟提供的剩余服务与在合同变更日或之前已提供的服务不可明确区分(即该合同仍为单项履约义务),因此,乙公司应当将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合同变更后的交易价格为1 200万元(1 000万元+200万元),乙公司重新估计的履约进度为51.2%[420万元÷(700万元+12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变更日应额外确认收入14.4万元(51.2%×1 200万元-600万元)。

【例·单选题】(2018年注会)20×7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20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0×7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 500万元。20×7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增加装修办公楼的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3 400万元。假定上述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装修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C.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D.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于完成装修服务时确认收

【答案】B

【解析】合同变更后增加商品的合同价款不能反映装修服务的单独售价,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