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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9-10-16 10:11:44 楼主

20185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

A 58

B 63

C 610

D 625


迎着希望奔跑 发帖时间:2019-10-17 05:51:55 1楼

B
huihuigei发表于2019-10-16 21:12:02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本题中,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6月3日。
迎着希望奔跑 发帖时间:2019-10-16 14:08:58 2楼

b
zhangsu456发表于2019-10-16 11:18:18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本题中,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6月3日。


迎着希望奔跑 发帖时间:2019-10-16 10:11:56 3楼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本题中,6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6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