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 含义 | 适用范围 |
1.免抵退税办法 | 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 |
(2)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
(3)适用零税率的跨境服务和无形资产。 | ||
2.免退税办法 | 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 (1)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或劳务 |
(2)外贸企业外购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 |
发帖时间:2018-11-23 16:21:30 楼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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